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《金川区宁远堡镇城乡统筹总体规划(2018-2035)》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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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川区人民政府: 你区《关于提请审批〈金川区宁远堡镇城乡统筹总体规划〉(2018-2035)的报告》(金区政发〔2019〕6号)收悉。经2019年2月21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,现批复如下: 一、原则同意《金川区宁远堡镇城乡统筹总体规划(2018-2035)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规划》)。 二、同意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镇村发展战略目标、镇村规模结构、职能分工和镇村空间布局形态。 三、同意《总体规划》划定的镇域禁止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、适宜建设区及镇域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、生态文化控制线、设施建设控制线、开发边界控制线、自然基底控制线。 四、你区及宁远堡镇要按照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村功能分工,统筹安排镇域基础设施建设,逐步完善镇域综合交通及供水、供电、通讯、防洪、防灾等基础设施,尽快形成布局合理、结构完善、功能明确、发展协调的镇域镇村体系。 五、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,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,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。 六、你区及宁远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《总体规划》,坚决维护《总体规划》的权威性和规划实施的严肃性,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内容,镇域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《总体规划》要求。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:金政发〔2019〕2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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